
近年来,随着农村养殖业的快速发展,畜禽养殖所产生的粪污等废物日积月累的在城郊、农村和其他重点区域,形成庞大的污染源,致使多处养殖厂晴天臭气熏天,雨天粪水漫流使人无法下足,严重污染生态环境。大名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于11月19日召开“养殖场粪便排放监管责任”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着力解决养殖场粪便排污监管薄弱问题。
本次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大名县农业农村局和生态环境局大名分局负责人参加了听证会。会议由大名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四检察部负责人蒋永杰主持,该院第四检察部、控告申诉部和法警队干警参加听证会议。会议最后,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增芬作了总结发言。
会上,承办该类型案件的检察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介绍了养殖场粪便排放监管责任划分,并通过多媒体出示了相关证据,释明法律依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也各自发表了意见,人大代表认为规模化以下养殖场粪便排放应当加强监管,环保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都应该切实担起责任。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认为各行政机关对自身职能阐述较为准确,建议农业部门和环保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就养殖场粪便排放责任达成一致。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大名分局分别结合各自职能就规模化以下养殖场排污职能划分问题展开了讨论,并有针对性的对下一步工作做了表态,有效解决了规模化以下养殖场粪便排放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这次听证会严格按照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要求,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首次采用公开听证方式,推动了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公开化、透明化,不断提升公益诉讼的社会认知度和行政机关的认同感,促进依法行政,激发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的能动性,参会的听证员和行政机关都给予了高度评价,真正实现了公益诉讼工作双赢、多赢、共赢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