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鼎鼎说法之“漫”说知识产权保护
时间:2025-05-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值此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大名县人民检察院为深入贯彻落实这一重要指示精神,在构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体系上持续发力,推出知识产权保护主题漫画,以“鼎鼎说法”普法文化品牌为媒,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图景,让知识产权保护在笔触流转间薪火相传,用法治漫画的亲和力为创新之火添薪续力。

1.鼎鼎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2.鼎鼎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3.鼎鼎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作品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属于民事侵权,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鼎鼎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鼎鼎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行为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6.鼎鼎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鼎鼎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8.鼎鼎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9.鼎鼎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品种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鼎鼎说法:《人民检察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工作指引》第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检察听证
公益诉讼
公开听证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
微信公众号
腾讯二维码
腾讯二维码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城天雄路416号 电话:0310-6582158 举报自动受理12309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