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考评工作关乎每一位检察官的切身利益,对司法责任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为推动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全面落实,大名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动员部署。目前,我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正在分步有序进行。
7月初,院政治部与综合业务部合作,及时将最高检印发的《关于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若干规定》传达给各业务部门,保证所有员额检察官对业绩考评工作认识理解到位,为推动后续工作奠定基础,同时要求各业务部门及时配合开展工作,按要求制定本部门业绩考评实施细则。
为推动业绩考评工作顺利进行,7月底,我院制定《大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办法》,成立由检察长任主任,副检察长任副主任,检察官任委员的7人组成的检察官业绩考评委员会,组织开展业绩考评工作。8月6日前,各业务部门按照本部门分工职责和实际工作情况,围绕工作质量、效率、效果对检察官进行评价,充分发挥抓落实、补短板、强弱项的指挥棒功能,分别制定完成了《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试行)》,政治部对各部门细则汇总,制定完整综合的《大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试行)》;随后,检委会对各部门制定的《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试行)》、业绩考评指标及计分规则进行研究,委员们提出修改意见,各部门根据修改意见及时进行了修改;9月21日,我院对业绩考评系统开展了首次模拟运行,对本院19员额检察官月度和季度考评周期的业绩进行模拟考核。通过模拟运行,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调整。
经模拟运行发现,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存在以下问题:
1、手动输入和计算,效率低下。
2、统计数据不全面,体现不出具体工作量,影响最终考核成绩。
3、各院无统一标准,主观因素对成绩影响较大。
下一步,我院会根据模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对系统内手动运算指标按照本院实际进行改进,对照各业务部门已经制定提交的业绩考评细则,确定符合实际的加减分值。在实际开展中边推进、边研究、边完善,避免一劳永逸的想法,同时会高度重视考评数据的测算和考评试运行工作,根据测算运行情况及时调整、优化考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