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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检先锋】樊治有——敢啃硬骨头,做刑事执行检察尖兵
时间:2021-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大名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先进典型的培树,先后在微信公众平台上推出“讲述检察故事 学习身边榜样”等一系列品牌栏目,从8月17日起,大名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设【大检先锋】专栏,根据上半年检察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展示优秀干警工作风采,希望全体干警对标先锋、学习先锋、争当先锋。今日推出樊治有的先进事迹。

樊治有

大名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

主要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2021年以来,我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全市领先

      今年年初一部名为《巡回检察组》电视剧的热播让人们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有了些许了解。刑事执行部门主要负责对法院、公安及看守所、社区矫正等机关刑罚执行活动及强制措施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大名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樊治有从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多年,他将全部的精力和热情都投入到了这一平凡岗位上,以忠诚的职业态度,精湛的业务能力,忠于职守,克己奉公,不仅锤炼成了刑事执行检察的行家里手,业务骨干,还被全院检察干警誉为敢于啃硬骨头的刑事执行检察尖兵。

规范办案,精益求精,做检察监督的坚定执行者

      2021年,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司法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线索增加,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教育整顿期间承担了对线索调查的艰巨任务。随着案件线索不断增加,时间紧任务重,为了核查线索,他经常加班加点,周末单位里经常能看到他的身影,对每一份证据材料,每一次的询问,他都做到细致入微的审查、核实,争取在最短的时间里,查明事实,对于构成职务犯罪的,积极上报上级检察院,根据上级检察院的交办,已对司法工作人员立案2件,1件2人已移送起诉,1件正在侦查中。正是他的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案件的查处,维护了司法公正,加强了检察监督力度,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统一。

提前谋划,先行先试,做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先行者

       社区矫正检察是刑事执行检察的重点,如何开展好检察监督,采取怎样的检察监督方式,一直是他思考的范畴,根据在市院组织的监狱巡回检察工作中学到的经验,他思考着如何运用巡回检察的方式对社区矫正进行巡回检察。没有先例,没有模板,怎么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成为一个新的课题。他爱琢磨,他将监狱巡回检察运用到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没有方案,他自己设计方案,没有方法,他自己借鉴方法。等自己把社区矫正巡回方案完善后,他主动争取院领导和院党组的支持,向市院积极汇报,获得了市院领导的支持和鼓励,同时争取了全省首批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巡回检察工作试点。

      全县共有20个司法所,在矫人员500余人,针对这样一个量级的社区矫正工作,他跑遍了所有司法所,采取与每一位在矫人员面对面交流、谈话,发放问卷,逐一对社区矫正档案查阅,查看在矫人员动态轨迹回放等方式进行检查监督,全面的了解了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针对矫正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下发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监督,完善了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杜绝了脱漏、管的发生,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根据实际情况,牵头与司法行政机关制定了《关于推进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的若干意见》,使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这一做法在省、市院内网刊发并在全省检察机关予以推广。

不忘初心,追求极致,做奋勇争先的开拓者

       随着检察改革,“两反”的转隶,检察机关保留了对在诉讼过程中司法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十四个罪名,这十四个罪名规定由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承担,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对于刑事执行部门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为了适应新形势,他重新学习反渎侦查业务,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优到强,逐渐成为了侦查方面的行家里手。“作为一名检察官,要善于学习、热爱学习,不仅把学习作为一种工作需要,更要成为一种生活习惯。”樊治有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日常工作总是十分繁忙,他充分利用零碎的时间钻研各种法律法规、司法判例、专业文章,在不断学习中努力提高自己应对、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

      对于检察事业,樊治有态度坚定而又心怀敬畏,“今后我会继续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办案,将每一个经手的案件办成经得起时间考验的铁案,用每一件案件捍卫法律的尊严,守护检察人的荣誉感!”在刑事执行检察这一平凡岗位,他始终秉持坚强的毅力和满腔的热忱,永葆初心、砥砺前行,不负人民的名义,唱响一首高昂嘹亮的检察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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